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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人民检察院院简介
时间:2021-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及发展历程 

  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由隆尧县人民检察署演变而来。根据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隆尧县人民检察署于1955年2月正式成立;1956年年初 “人民检察署”改称“人民检察院”;1958年底隆尧与柏乡、临城、内丘四个县检察院合并为内邱检察院;1961年5月,重新恢复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建制;1968年,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撤消;1978年8月,隆尧县检察院重建,并成立至今。    

  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及机构设置  

  隆尧县检察院基本情况:编制为39人,实有在编正式干警36人。现有党组、班子成员7人,入额检察官14人。2010年、2011年两次荣获河北省先进基层院称号;连续五年荣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2016年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21年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20)先进集体。

  目前,检察院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责历程 

  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他事项;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确定全县检察工作阶段性的和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负责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开展对民事诉讼、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报请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对县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的决定;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负责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本院检察工作的规定、实施办法和细则;责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县委管理、考核本院干警,提请人事任命、法律职务任职任命;负责检察官和司法警察职级、警衔晋升和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县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内设机构联系电话 

    1、办公室:0319-6666338 

    2、政治部:0319-6666115 

    3、第一检察部:0319-6666105 

    4、第二检察部:0319-6666106 

    5、第三检察部:0319-6666092

    地址:隆尧县黄河路与滏阳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南 

    邮编:055350 

    值班电话:0319—6662504

    接访电话:0319—666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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