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央、省、市政法会议精神为主线,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呈现向好发展态势。
一、突出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一)持续强化捕诉一体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无错捕、错诉案件,无提起公诉后被判无罪案件。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件14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件66人,不批准逮捕68件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6件353人,提起公诉案件153件191人,不起诉60件91人。
(二)以刑事诉讼监督为重点,强化监督效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重视在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纠正漏捕漏诉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违法事项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全年共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73件;立案活动监督案件6件,其中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4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时制发检察建议9件,均已回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统筹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高标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
(四)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时成立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政策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上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绝不允许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坐大成势,为高效精准打击有组织犯罪创造良好条件。
(五)参与多元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抓好“四号检察建议”。为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长效长治,我院多次开展巡查窨井盖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脚下安全;积极推动“七号检察建议”精神落地落实。广泛调研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案件,推进寄递行业整治,促进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积极贯彻“八号检察建议”。通过拓展普法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深入到企业实地检查,对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指导意见。
(六)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预防和惩治犯罪。建立反洗钱联合机制6月份,我院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隆尧县反洗钱工作会议。与中国人民银行隆尧县支行签署了《建立反洗钱办案协作工作机制》。积极落实省检察院”涉养老机构检察建议”,我院与县民政局召开落实涉养老机构检察建议座谈会,送达涉养老机构检察建议,并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养老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被邢台日报刊发。
(七)加强刑事检察宣传工作。我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 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检察官以案释法,为在校师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积极推进“冀网同心 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反有组织犯罪、预防养老诈骗、国家安全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悬挂条幅6条,发放宣传页共计400余册,解答法律问题80余次,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注重做好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一)公益诉讼方面,对负责的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重点打击,坚持每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争取教育一片的原则。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5月份,我院案例《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收回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并通过正义网推广宣传。
(二)民事检察加强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同时对民事申请再审和民事提请抗诉工作加强了力度,积极和当地律师联系,掌握部分申请再审和提抗的线索。办理民事审判监督8件、执行监督3件,申请法院再审1件,支持起诉4件。
(三)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我县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实施《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年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提出3份检察建议,均被我县法院采纳。
三、着力做实未检、控申检察及刑执业务。
(一)未检业务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全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件47人,其中作出不起诉5件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9人,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3件17人,其中不批准逮捕9件12人,民事支持起诉9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对1名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始终坚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上法治课、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防范校园欺凌。
(二)控告申诉业务全年群众来访、12309群众来电共33件次,均做到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均做到100%。全年开展检察听证104件次。按照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全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9万元。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体会到了检察温度,在有效化解矛盾的同时,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三)驻所检察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防控,以强有力的检察监督,保障了在押人员和在矫人员的生命健康。今年已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切实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组织干警走访全县12个基层司法所,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专项活动,已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件,均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