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知识优势,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5月5日下午,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瑞带领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法制科科长成立红,与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副局长魏玉辉、业务骨干荀京属、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队长晋小川举办公益诉讼案件讨论会,专题研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4.06污染环境案”疑难、复杂专业问题。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就“4.06污染环境案”涉及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是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是否属于“有害物质”、委托无资质企业处置污泥的企业是否尽到查验义务等环境保护领域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
专项监督开始以来,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该院办理的8件破坏生态资源、破坏水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特邀检察官助理均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