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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人民检察院 “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专项报告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隆尧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把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室”,是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是以落实代表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的生动写照。此举有效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走深走细走实,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建立机构制度,在监督工作规范化上体现主动作为

2021年11月19日,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在我院召开,标志着隆尧县人大常委会在县检察院设立的人大代表监督室正式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人大代表监督室”的设立为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开辟了新窗口,在全省尚属首例。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代表监督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驻法院、检察院监督联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原则、主要方式、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明确了由30名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室工作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我院专门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用品,加强了工作开展学习资料、活动纪录、影像照片等档案管理工作。制作了人大代表监督室视察证和人大代表监督室联系牌,与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了监督室职责制度,确定了“每月有活动、每季一座谈、半年一汇报、全年一总结、随时能邀请”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人大代表以参与检察院公开听证、公益诉讼、案件调解等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此外,代表监督室还会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评议等司法监督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工作保障上体现主动作为

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同志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到我院进行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对监督室的场所设置、工作开展、档案管理等具体问题提出建设性改进建议。我院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计划、召开会议推动落实等形式,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常态化。上级人大机关对检察院“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开展情况也非常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梁久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兵、王素平分别亲自带队到我院开展现场调研活动,实地了解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模式和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代表监督室工作的开展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对人大代表监督室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工作开展和成效

检察院“人大监督室”成立一年多以来,每月按照既定计划开展监督活动,开展座谈会和专项汇报6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听证和检察建议送达等工作9次,参与代表30余人次。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设性建议,院党组认真学习、认真落实、如期反馈、按时答复,畅通检察院与人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确保了代表监督室的工作实效,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院办理了多起非法狩猎案件,涉及隆尧县多个乡镇。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出台的《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邢政办字[2020]36号)规定,邢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禁止一切狩猎活动(包括禁止使用粘网、弹弓等工具对麻雀、野兔、斑鸠喜鹊等三有保护动物进行狩猎活动)。然而很多群众并不知道该文件的出台,导致我县短期内出现多起非法狩猎行为。通过我院受理案件还发现,该局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利益遭受侵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院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宣告送达两份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加大国家政策、政府文件精神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其监督管理职责,并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专项清查活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虚心接受并表示认真整改,今后将加强政策宣传,严格管理队伍,并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监督力度。与会人大代表一致表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在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的同时更好地实现与被建议机关、单位的良性互动,在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职的同时,注重落实好普法责任制,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了积极力量。

为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办案公开、透明,2022年3月我院分别对两起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并进行评议。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案件的事实认定,就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说明阐述。与会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案情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是宽严相济,合理合法,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2名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是我院听取各方意见、接受人大监督的有力举措,彰显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办案理念。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减少了对抗情绪,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将办案与听证监督相结合,既独立行使检察权,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办案下的检察温度,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就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将接受人大监督变“自觉”为“主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联络,诚心诚意接受意见建议,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公信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同时使“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自觉融入发展大局,切实用大会精神统一思想、意志和行动,凝聚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行的奋进力量,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谋划部署检察工作相结合,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扛起促发展、护稳定、保安全的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的能动履职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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