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中共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深刻,态度坚决明确,将巡察整改视为提升自我、净化队伍的重要机遇,迅速行动,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对照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整改过程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既立足当前“改”的举措,又着眼长远“立”的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研判,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和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执纪等措施,检察院党组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提升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中共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进政治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做的不够好,学习形式大多只是简单传达,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效果难以保证”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等。二是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同时,通过研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三是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必学内容全部纳入,认真组织学习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课题积极讨论发言。
(2)针对“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学习重视程度,加强政治教育的引导,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政治学习的重要性,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定期组织政治学习活动,鼓励干警深入思考,积极交流心得,避免内容雷同。二是分管院领导对相关干警开展批评教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3)针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贯彻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教育干警时刻不能忘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宗旨。二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矛盾一时化解不了,利用检察听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共同做好说理工作,做到温情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案件承办人以“三个善于”引领检察工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移送线索,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4)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体政法干警能够全面理解和掌握相关要求。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工作,不断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确保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廉洁性和高效性。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格式及内容,对内容雷同的干警开展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5)针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不深不实”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紧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事业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地见效。三是针对个别党组成员没有讲党课问题,由主管副检察长对其批评教育,重新补讲党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6)针对“在用好反面典型,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方面做得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案例教育,深化警示作用。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使干警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明确纪律规矩的红线底线,增强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干警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底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提升。通过反思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下一步将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四是深化以巡促改。认真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排查,从干警主观意识、单位制度执行、管理监督等方面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
2.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7)针对“刑事检察有的指标落后”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充分利用每周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分析工作症结,找准工作发力点,深刻认识短板差距,努力实现业务指标稳步提升。二是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效。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逐案分析原因,提高办理案件的效率,并长期坚持。提升自身办案效率,避免案件长时间拖延。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办案业务部门干警提高认罪认罚适用意识,做到每案必详细研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认真学习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依法有据提出确定刑建议,切实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
(8)针对“民事检察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拓宽渠道、获取案源。深入落实民事检察常态化宣传机制,营造良好监督氛围。提高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案件数量。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民事生效判决监督。合理运用监督方式,大力推进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更好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9)针对“行政检察监督不力”问题。
一是认真谋划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工作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增强运用大数据办案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工作影响力。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寻找差距补齐短板,积极参与最高检、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实现司法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提升。
(10)针对“公益诉讼弱化、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挖掘深层次问题,摸排案件线索,实现办案领域全覆盖,并向重点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监督类倾斜。二是用好数智平台,做好分析研判,提升高质效案件办理数量。三是继续扩大检察宣传,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和知名度。
(11)针对“办案业务规范化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办案检察官工匠精神,树立高质效办案意识,避免出现不当表述、缺少签字等错误。二是强化案件评查,提升业务规范意识和案件质量,做好每案必评工作,以评提效,确保法律文书规范、案件装订齐全、办案程序正确,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加强办案业务规范学习。严格树立依法规范的办案意识,规范制作《出庭笔录》;对出现的业务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引以为戒,及时将签字文书、公安机关的回执和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上传系统。
(12)针对“‘活力型机关’创建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意识培养,定期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提升检察干警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下班迟到早退进行通报批评。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分管院领导对多次迟到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形成提醒谈话记录。
(13)针对“‘业务型机关’创建不全面”问题。
一是发挥领导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抓好业务能力提升和亮点创建工作,激发检察干警学业务、强技能、求创新的热情。二是引导干警树立精品意识,在日常办案中注重办案经验提炼和精品案例培育,把常规工作作出新意、特色工作做成精品。三是学习典型案例培育经验,找准具有典型案例潜力的案件充分挖掘,选准切口、深度谋划,集中精力做到极致。四是在打造品牌上持续用力,打造“益心尧”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增强监督质效。在工作中及时梳理办案经验,积极撰写典型案例。
(14)针对“案件评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我院将严格根据要求落实好“每案必评”工作,通过自评和交叉互评做好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常规评查每月开展。二是案管每月梳理上个月办结的刑事检察案件,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装订卷宗上传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督促业务部门及时进行部门内部员额检察官之间的交叉评查。
(15)针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力度还不够大”问题。
一是依托专项行动,密切检察与公安协作,深化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定期通报机制,加大“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力度,努力解除企业诉累。二是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诉讼监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惩治、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等相关犯罪,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三是增强品牌创优意识,打造亮点工作,培树典型案例。加强练兵活动,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紧紧围绕省市院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抓好办案主业,培育典型案例。
(16)针对“涉企法律服务不到位”问题
一是逐步在全县工业园区、中小企业设立法律服务室、联络站,摸清各类企业不同的法律需求,梳理总结,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二是扩大涉企法律宣传覆盖范围,对县域内中小企业做到全覆盖,并进一步加强宣传,做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企业法律问题解答。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不足”问题
(17)针对“廉政风险梳理排查不全面,制定的防控措施不细致,操作性不强”问题。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检察院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廉政风险再排查。二是细化财务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如明确预算编制的具体风险、财务报销的潜在漏洞等。三是针对细化后的风险点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防控措施,严格预算编制规范和流程、明确财务报销的具体审核标准和责任。四是加强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评估效果,不断完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8)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补登记,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对固定资产登记的重视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对新增资产进行及时登记和盘点。四是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资产购置信息及时传递至财务部门进行登记。
(19)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均未按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
(20)针对“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问题。
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加强学习教育,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成《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上报,有针对性的解决好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21)针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党组书记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各部门主管责任和职能,制定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细化压实工作责任,适时修改完善任务分工和责任划分,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2)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每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确保及时掌握党组成员履行管党治党工作动态。二是定期对党组成员进行监督谈话,与党组成员深入交流,了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存在的重大问题,党组书记亲自过问、亲自解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3)针对“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党建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完善党内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4)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好抓好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加强对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适时对分管部室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5)针对“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培训不到位,特别是党章党规教育次数少”问题。一是制定系统性培训计划,将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增加党章党规教育培训频次,通过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意识。三是完善党员干部管理方法。开展知识测试,充分检验党章党规学习成果,以学促干、夯实理想信念。四是针对出现的会议缺少照片以往年照片代替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出现。
(26)针对“党组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系统、科学地制定制度,要具有针对性,对不再适用的制度及时调整、清理。二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明确监督责任,强化党组对日常监督工作的领导,确保监督责任层层压实。
(27)针对“纪检组组长列席‘三重一大’等相关党组会议较少”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并完善制度。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纪检组长必须列席的会议类型、决策事项范围等,确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完善会议通知机制,在召开“三重一大”党组会前,由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纪检组组长。若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办公室要将会议内容及时传达,征求其意见建议,确保监督不缺位。
(28)针对“监督工作有缺项”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检察院巡察整改的每一项进展都能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纪检组,便于纪检组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组积极作为,定期对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5.关于“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发力不够”问题
(29)针对“重大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问题。
一是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党组成员学习重大支出决策制度和政策,明确续签合同需上党组会;完善合同管理流程,规定续签必经党组会审议并设提醒。二是构建长效机制,规范管理与决策。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确保掌握政策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定期检查重大决策事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30)针对“随意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一是问题核查。对“随意扩大开支范围”问题全面核查,从制度执行、凭证审核、人员交流等多方面入手,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二是整改措施。完善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标准和范围,严控办公费列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重大支出集体决策,确保合理必要;建立监督审查机制,定期检查财务支出并及时整改问题。
(31)针对“在保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诉源治理’不到位”问题
加强食药领域办案监督,研究发案规律,挖掘深层次问题,同行政机关加大线索共享和预防机制建设,做好溯源治理。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领域专项监督,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2)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有短板”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院关于听证工作的要求,尤其对于不起诉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同时做好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二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平安建设进万家+上门听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坚持检察长首访负责制、主管领导包案制和院领导带案下访的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三是严格落实省院要求,力争每月都有简易听证案件办理,确保每年办理简易听证案件数量在合理范围,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促国家基层治理。
(33)针对“司法救助情形把握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严格根据最高检及省院规定,明确司法救助案件的范围,严格把握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的证明。二是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应当由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签署意见。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差距”问题
(34)针对“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对超标准购置设备进行全面清查,评估其必要性和合规性。明确管理规范,定期评估调整采购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并加强监管。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完善采购制度,明确标准流程并严格执行;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增强纪律意识。三是开展审批监督培训。强化采购审批,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培训财务采购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并定期检查整改采购支出问题。
(3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全面清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追回,将干警脱产培训期间违规领取的加班费返还财政。二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提高落实的严格度,完善财务制度,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和条件。三是严格审查加班费发放,按实际加班情况核算,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核,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7.关于“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用力不够”问题
(36)针对“制度规定不严谨”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本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文件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二是培养认真严谨工作作风。督促检察干警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岗位中,以认真细致、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推动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运行。
(37)针对“工作方案照抄照搬”问题。
对上级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尤其是围绕尧山生态治理和泜河涵养工程,重新制定我县的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对涉及方案中提到“其他县市区”字样的问题进行纠正,并防止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38)针对“干警互相抄袭心得体会”问题。
一是端正学习态度。引导干警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党的理论学习和心得体会撰写,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反思整改,以此为戒,提升自身政治觉悟、纪律意识。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党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干警的心得体会内容严格把关,杜绝形式主义行为,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对于心得体会内容雷同的干警进行约谈,督促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39)针对“监督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双方在推动检察建议落实中的职责任务,针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推进等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协同推进检察建议的落实。二是建立反馈与评估机制。建立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跟进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整改到位。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在落实检察建议方面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此类案件重复发生的问题,敢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存在严重违纪的移送检务督察追究,涉嫌渎职犯罪的,上报市院立案侦查。
(40)针对“主动担当不够”问题。
在以后工作中,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主动担当靠前作为,紧盯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充分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政法网格员等渠道,收集线索,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提升办案质效。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方面
8.关于“发挥班子自身作用不明显,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41)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明确回避制度的具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二是完善决策程序。完善院党组讨论检察官晋升人选等敏感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避免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院党组讨论检察官晋升人选等事项的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42)针对“工作谋划不严谨”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谋划中的主体责任,提高各部门对工作谋划的重视程度。二是各部门要根据职能特点进行科学谋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现有工作进度,将谋划写实写细写全,确保工作谋划有针对性有操作性。三是办公室要对各部门的工作谋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工作谋划报送质量。
(43)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加强会前准备。会前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相关学习资料和文件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会议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不回避、不掩饰、不推诿,同时也要勇于指出他人的问题,帮助同志改正错误。三是明确整改措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解决具体问题,又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强化群众监督。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44)针对“检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
在之后的检察委员会记录中,记录人员将提前把案情先记录,然后记录各位委员发言后,总结检察委员会结论。不再出现检察委员会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
9.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45)针对“深化英模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创新教育方式。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英模教育,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英模事迹的传播范围,提升教育效果。二是强化实践锻炼。将英模教育与检察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干警在办案一线学习英模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英模教育长效机制,将英模教育纳入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评选表彰检察英模,形成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
10.关于“机关党建抓得不牢”问题
(46)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不力,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职责落实。党总支督促和指导各党支部认真仔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安排党务工作者每月初对各党支部进行工作提醒,每季度检查两个党支部“三会一课”召开情况,指导规范填写支部手册。二是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妥善处理工作和参加党支部活动的关系,按要求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三是深入理论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党性素质和政治敏锐性,各党支部对每名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如实登记,及时对民主评议党员记录进行自查,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47)针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在编党务工作者”问题。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已配备1名专职在编党务工作者,组织对党务工作者培训,督促党务工作者扎实党务知识、尽职履责,认真细致、按照规定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48)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党支部手册。涉及部分同志发展党员程序中相关环节均按照流程开展,但事后由于党支部手册填写不及时,导致出现上述问题。目前支部手册已完善,我院也安排党务工作者每季度检查党支部手册填写情况,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落实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支部手册填写。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党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每季度组织各党支部委员和支部手册填写人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和业务素养,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9)针对“党费收缴不重视”问题。
一是经与其家属沟通,已代为补缴所欠党费,今后,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特困干警,其减免党费的相关手续将按照规定完备。二是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党费票据,每月收缴党费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11.关于“落实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巡察整改责任有差距”问题
(50)针对“党组对待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整改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推进。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三是巡察集中整改期内,按照要求按时高质量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51)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原则、范围、内容,结合实际工作,在全院深入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统一队伍思想、提高干警认识、查摆梳理问题、凝聚工作合力。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责任,齐心协力推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三是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分管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要组织风险排查、及时研究防范化解措施并督促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工作。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做好舆情应对。正确认识网络媒体在新的舆论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抓住意识形态主导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
(52)针对“整改问题有反弹”问题。
一是将此类问题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深刻认识述职报告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二是对党组成员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对内容雷同、敷衍了事的报告退回。三是做好历年工作述职报告的存档工作,方便对比和审查,防止问题反弹。
(53)针对“整改措施不实”问题。
对于制定的方案、通知等文件注明印发时间,确保不以旧制度代替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规范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细化措施。强化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持续高度重视后续整改工作,把整改作为推动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统一思想,坚定地向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前一段整改取得的成果上,举一反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二)进一步搞好结合,增强实效。
以认真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将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同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努力将整改过程变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变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6666115;电子邮箱:lyxjcyzzb@163.com。
中共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0日